微信 手机版
首页 > 产品 >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的通知》 2023-08-04 14:24:25  来源: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获悉,据国资委研究中心官微消息,2023年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通知》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提供了建议与参考:一是《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作为总纲,介绍了课题研究背景、过程、成果、特点及预评估等内容。二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指标参考。三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提供了ESG专项报告的最基础格式参考。

原文如下: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 成果亮相


【资料图】

2023年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工作,以落实《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要求。

一、《通知》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完成“全覆盖”工作任务

ESG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共识,信息披露是ESG体系搭建的重要环节。近些年,全球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全球主要交易所纷纷出台了ESG披露准则和标准法案,上市公司披露ESG相关信息已成为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我国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持续深化ESG领域合作和研究,逐步开展ESG信息披露和管理体系搭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发布ESG专项报告,推动我国ESG信息披露水平再上新台阶。202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发文要求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从近期动态看,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将社会责任报告等相关专项报告升级为专门的ESG报告。截止目前,153户央企境内上市公司编制并发布了专门的2022年度ESG报告,占比41.58%,较上年占比提升了28.87个百分点,较境内市场整体水平高42.66个百分点,这表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工作已走在国内前列,有能力成为中国ESG建设的引领者。此时发布《通知》,将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编制ESG专项报告提供参考,有利于其高质量完成“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场定价功能引导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二、《通知》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提供了建议与参考

《通知》所指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

一是《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作为总纲,介绍了课题研究背景、过程、成果、特点及预评估等内容。特别强调,ESG指标选定,既对标了国际通用标准,如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SDGs(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ISO(国际标准化组织),从理念上与ISSB(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新标准保持一致,又充分结合了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如设置“创新发展”“产业转型”“乡村振兴与区域协同发展”等指标,引导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从编制ESG专项报告的角度,聚焦“两个途径”、发挥“三个作用”,注重表外资产、长期价值的数据管理,突出效益效率、创新驱动、产业优化升级和服务大局。

二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指标参考。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包含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ESG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以定量或定性指标的形式将具体管理与实践层层拆解,并提供指标讲解说明,为企业理解指标内涵,开展收集与计算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路径。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基础披露”指标是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需包含的基本ESG指标,均来自于中国证监会、生态环境部、各大交易所等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及多项国家标准中有关ESG的要求,“建议披露”指标为自愿报告的ESG指标,可以更好地体现出与国际接轨。

三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提供了ESG专项报告的最基础格式参考。参考模板由10个一级标题,26个二级标题以及2个参考索引表组成,既界定了ESG专项报告的基本内容,标准化设定ESG专项报告框架,便于监管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等主体的查阅,又明确反映了ESG专项报告编制的主要环节和基本流程,便于报告编制机构搜集和整理ESG信息、第三方专业机构审验报告以及发布传播ESG报告,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自身可靠性承诺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ESG专项报告进行验证、评价,并且出具评价报告,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内容和流程,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质量。

三、文件核心内容源自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通知》转发的内容均来自国资委研究中心牵头的课题成果。考虑到国家层面还未出台ESG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以转发课题成果的方式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编制ESG专项报告提出参考建议,既能发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示范引领作用,又可减少资本市场波动,同时不排除今后印发规范性文件的可能。

该项研究课题是在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和社会责任局指导下,由国资委研究中心牵头,中国节能皓信环境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研究。《通知》的附件中均留有各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负责解疑答惑,搜集反馈意见,为下一步开展ESG专项报告质量评价研究打牢基础。

此外,为快速提升企业ESG专项报告的质量,便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课题组还设计开发了企业ESG信息管理系统,助力企业ESG数据优化、战略管理与监管评价工作。

本文编选自”国资委研究中心“,智通财经编辑:严文才。

关键词:

热点文章
热点 图片